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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故意伤害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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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黄埔区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上诉改判过失致人死亡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2017)粤0112刑初xx号    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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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肇庆市吴某故意伤害上诉改判缓刑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2013)肇中法刑二终字第xx号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四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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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花都区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经3次开庭检察院撤诉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穗花检公刑不诉[ 2019]xx号    被不起诉人陈某明,男性,19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xx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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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天河区杨涉嫌故意伤害、盗窃罪一审判缓刑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 (2018)粤0106刑初xxxx号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宇,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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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东莞市蔡某山故意伤害案上诉改判十年
东莞市蔡某山故意伤害案上诉改判十年   2019年3月18日晚,被告人蔡某山与被害人蔡某立(男,殁年42岁,福建省xx市人)以及蔡某华、蔡某等人相约在东莞市xx镇xx村吃饭、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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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佛山龚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上诉改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0)粤刑终xx号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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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番禺区韩某故意伤害一审判缓刑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粤0113刑初XXX号    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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