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13922331600 020-38399608
首页
律师简介
首席律师
团队介绍
精英团队
品牌服务
取保候审
上诉减刑
办理缓刑
成功案例
经典案例
上诉减刑
办理缓刑
取保候审
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案例
协助举报控告立案案例
上诉改判案件
死刑案例
不起诉案例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常见问题
案例展示
刑事法规
联系我们
首页
律师简介
首席律师
团队介绍
精英团队
品牌服务
取保候审
上诉减刑
办理缓刑
成功案例
经典案例
上诉减刑
办理缓刑
取保候审
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案例
协助举报控告立案案例
上诉改判案件
死刑案例
不起诉案例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常见问题
案例展示
刑事法规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
案例展示
最新更新
网推所暴雷,谁在收割律师行业
刑法知识|关于代替考试罪
刑法知识|告诉才处理的含义
刑事诉讼|关于侦查终结的规定
刑事诉讼|侦查终结前听取律师意见的规定
刑事诉讼|侦查终结前听取律师意见的规定
刑事诉讼|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刑法知识|首要分子的范围
刑事诉讼|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刑法知识|关于重伤的规定
在线咨询
律师平时业务繁忙,如果电话没接人听或者繁忙,您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尽快的回复您!
您现在的位置是:
广州刑事律师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111
刑法知识|累犯的认定及后果
2024-0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
[更多]
112
刑事诉讼|逮捕的程序
2024-09-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法条解读人民
[更多]
113
中泽资讯|诚挚欢迎钟牧虎律师团队加入
2024-09-06
近期,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迎来了重量级律师团队的加盟。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危机处理、涉刑财产处理、海事海商诉讼及非诉业务、民商事业务等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和出色业绩的律韬团队的钟牧虎律师、梁景樱律师、
[更多]
114
团队咨询|广东省惠州市武术教练殴打学员致重伤
2024-09-06
广东省惠州市武术教练殴打学员致重伤 案情简要:2021年3月26日17时许,因胡某1在训练课上没有按要求进行劈叉,阳X决定对胡某1进行惩戒,要求胡某1俯卧在地上
[更多]
115
刑事诉讼|刑事一审案件审限
2024-0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
[更多]
116
广东省湖南邵阳商会邵商企业家 刑事风险防范和处理方法
2024-09-03
广东省湖南邵阳商会邵商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和处理方法前言:尊敬的广东省湖南邵阳商会各位领导、各位特邀嘉宾、专委会顾问、法务财税专业委员各位同行、商会秘书,大家下午好。很荣幸今天能够在这里跟大家交流,在座
[更多]
117
团队案例|惠州市阳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审判缓刑
2024-09-03
广东省惠州市武术教练殴打学员致重伤//案情简要2021年3月26日17时许,因胡某1在训练课上没有按要求进行劈叉,阳X决定对胡某1进行惩戒,要求胡某1俯卧在地上,使用教练棍木棍朝胡某1臀部实施击打。由
[更多]
118
刑事诉讼|鉴定的相关规定
2024-08-30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
[更多]
119
广东国方律师事务所
2024-08-30
广东国方律师事务所 广东国方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林林(主任)、方群升、苏志扬,该律师事务所位于番禺区沙湾镇福北路400号(距离番禺区看守所200
[更多]
120
团队案例 | 林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从轻处罚
2024-08-29
福建省林某走私珍贵物品罪团队案例 | 林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从轻处罚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粤01刑初XXX号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林XX,男,
[更多]
36
首页
上一页
9
10
11
12
13
14
15
...
36
下一页
尾页
共352篇文章
网站首页
|
首席律师
|
成功案例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2010559号-1
闽ICP备12010559号-1
联系方式: 13922331600 020-38399608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56号汇金中心1603-1606室(金融城,地铁5号线科韵路站B出口往东150米)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律师在线
>>
中泽律师
QQ在线
在线咨询
13922331600
律师介绍
成功案例
电话咨询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