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员操作“假官司”非法套取3亿公款,被判死缓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浏览次数:17 时间:2023-06-12 22:21
5月29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岳阳经开区)原法制办主任李平等6人贪污、受贿、行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宣判。
在这起案件中,一名科级官员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通过打“假官司”的形式,非法套取3亿余元公款。随着法院的宣判,这起“小官巨贪”的案件案情也逐渐浮出了水面。据岳阳日报,5月29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制办原主任李平等6人贪污、受贿、行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平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被告人李宏旭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告人张金波犯贪污罪、行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新华、艾道义、姚钢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八年、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平担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主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制办主任期间,利用经手办理涉法信访案件、涉法诉讼案件的职务便利,分别伙同被告人李宏旭、张金波、刘新华、艾道义、姚钢先后四次通过虚假诉讼或制造虚假诉讼证据等手段,骗取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物共计人民币32335.6887万元,其中既遂7089.3575万元,未遂25246.3312万元。另查明,2013年7月,李平、李宏旭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诉讼证据,为张金波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而向其索要财物。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李宏旭在代理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诉讼案件中,请托李平及他人以职务便利提供帮助,事后给予好处费。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张金波在担任益阳恒帮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直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11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伙同其他5名被告人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李平、李宏旭、张金波已经着手实行共同贪污犯罪,但因三被告人案发等意志以外的原因致部分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被告人李平、李宏旭利用李平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宏旭、张金波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被告人张金波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还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李平任职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岳阳市管辖的县级行政管理区。因此,李平身为开发区法制办原主任,行政级别并不会高,然而,就是这样一名级别不高的干部,竟然伙同他人,干出了这样一桩牵涉数亿元的贪污大案。即便只看其既遂部分,也称得上是“小官巨贪”。据法治日报报道,为了促进岳阳市区域经济迅速发展,1992年4月,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成立。8年之后,这个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一位公职人员透露,2014年1月,李平被任命为岳阳经开区法制办主任,系一名科级官员。而他所在的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岳阳经开区行政合同、经济合同、项目投资意向书等。经常和“政府合同”打交道的李平,从中看到了“商机”,即虚构岳阳经开区拖欠他人项目建设款,然后让他人找政府讨要“债务”。在李平看来,只要找到合适的社会人员和他一起“里应外合”,这事就可以做得天衣无缝。2013年,李平找到艾道义及其姐夫胥秋明,一起商议虚构其曾垫资参与岳阳经开区的一个基础项目建设的事。李平为艾道义虚构了一个为岳阳经开区园区内一处鱼塘清淤、挖填及平整的工程。这份虚构的工程协议名称为《垫资清淤及挖填土方工程包干协议》,甲方是岳阳楼沿湖综合开发总公司,乙方是艾道义,签订时间为“1993年8月20日”。李平还和艾道义虚构了大量证据,试图证明岳阳经开区拖欠了艾道义的项目资金:1994年10月18日,岳阳楼沿湖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一份《关于艾道义要求交付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的会议纪要》载明:“截至1994年12月20日止,艾道义投资本息149.6万元、奖金本息4080元,总计150.008万元;经多次做工作,艾道义同意了选择以土地抵投资款本息等。”1999年8月11日,岳阳楼沿湖综合开发区并入岳阳经开区。同年11月20日,岳阳楼沿湖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债务目录载明:“欠艾道义30亩商业开发用地(抵垫资款150.008万元及利息)。”其间,岳阳经开区还多次给艾道义回函表示,原《垫资清淤及挖填土方工程包干协议》的义务由岳阳经开区承担并继续生效;如办理不了土地权证,岳阳经开区按该宗土地出让价补偿艾道义的投资回报。2009年7月20日,岳阳经开区就拖欠“项目建设款”一事再次回复艾道义:“部分资料遗失,将履行历届政府承诺。”于是,在这些“证据”的支持下,艾道义成了被拖欠工程款的承包商。2015年9月,艾道义将岳阳经开区起诉至岳阳市中院。请求法院判令岳阳经开区为其一次性办理30亩商业用地规划和土地权证,并承担一切办证税费和其他费用;如上述土地已不存在而无法交付,则请求法院判决岳阳经开区支付该30亩土地现有市场价值的相应对价款并按承诺支付10%的违约金(土地价值暂按6000万元计算)。据法治日报,案件在庭审过程中,作为被告的岳阳经开区应诉人员曾对艾道义证据材料所使用公章的真实性产生过质疑,并向法院申请对公章真伪进行鉴定。法院委托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对公章真伪进行了鉴定,结果发现公章是真的。岳阳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岳阳经开区对艾道义所作的交付30亩土地的承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岳阳经开区就支付数额、以及按出让款的10%承担违约金等承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2017年2月28日,岳阳市中院一审判决岳阳经开区向艾道义支付2739万元,并承担18万元诉讼费。后经法院扣除艾道义应承担的诉讼费,艾道义的银行账户共收款2719万余元。但2019年4月20日,公安机关在侦办李平等人涉嫌犯罪案件中发现这起涉嫌虚假诉讼的线索,公安机关将相关线索提交岳阳市中院审查。岳阳市中院审查后,再审了此案,发现此案为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据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得知,艾道义在签订“施工协议”时,只不过是当地一家小餐馆的店主。在操作这起虚假诉讼案件中,艾道义成了李平的“提线木偶”,其参与的诉访活动都是受李平的指使。这起“假官司”真相大白后,岳阳经开区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2757万元执行款,此前已经汇到艾道义账户的两千余万元的执行款,已被全部转走。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此时艾道义已成了“七无人员”,即无银行存款、无不动产登记信息、无有价证券、无网络资金、无机动车辆、无对外投资、无公积金缴存记录。后经法院反复查找,2020年6月3日,法院只在某保险公司执行到了艾道义名下可供执行的保险资金61885.5元。此外,艾道义名下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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