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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生态保护......广州法院发布第二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浏览次数:29 时间:2022-01-06 15:53
1月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成效,并发布了十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研究室主任谢平,环资庭四级高级法官刘欢,越秀法院民二庭一级法官罗洁参加了发布会。发布会由宣教处处长谭鹤欣主持。
本次发布的十大案例分别从伦理道德、网络秩序、社会公德、保护环境、见义勇为、文明出行、社会交往、诚实信用、共享共治等不同角度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些案例在法律的框架下,既完成了法律的逻辑推演,又针对案例所反映的社会问题、家庭问题等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进行论述,将抽象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规则,引导社会公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吴翔在通报中指出,近年来,广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积极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可度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显著增强,涌现出一大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案例。去年7月,广州中院发布了广州法院第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收到良好社会反响。
今天,广州中院发布的第二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有的经媒体广泛报道后产生良好社会效果,如“首个适用民法典高空抛物案”;有的是尚未引起社会关注,却蕴含大道理的“小案件”,如“祖母赠与孙子房屋后被要求搬离案”。
发布以上案例旨在以其为媒介,向全社会传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理念,通过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
据吴翔介绍,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的价值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广州中院还印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深度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试行)》,对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积极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具体操作指引。
该指引明确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深度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遵循激励正当、法理情融合等原则,规定办理17类案件时应当更加注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
涉及英雄烈士名誉权、荣誉权保护的案件;
涉及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案件;
涉及家庭伦理道德的婚姻、收养、扶养、继承等纠纷案件;
涉及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纠纷案件;
涉及医疗机构积极救助患者的医疗纠纷案件;
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案件,或者在价值判断、取舍、导向等方面可能产生较大争议的案件等。
吴翔提出,广州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广州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为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州市人大代表吕二民、段安春、陈晶、谭遇芳、邹剑曾、杨晓燕、谭静瑜、林峥、张洁霞、甘冠宏等10名同志以及人民日报、中新社、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广东电视台、广州电台、大粤网等10家媒体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来源 |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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