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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多少钱才会构成犯罪?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浏览次数:43 时间:2020-11-18 09:32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淮北一名女会计员贪污国有公司公款1158万余元,其中一半打赏网络男主播,因触犯刑法中贪污罪的规定,而被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4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今日,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贪污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那么,什么是贪污罪?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由此可见,贪污的数额对贪污罪的定罪与量刑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贪污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①贪污数额较大: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②贪污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③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三百万元以上。
所以,行为人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涉嫌贪污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上述案件中女会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15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贪污罪。不过,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各个方面,如行为人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积极退赃,是否坦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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